淀粉制品衛生標準
2015-03-07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GB2713-2003 代替GB2713-1996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淀粉制品的指標要求、食品添加劑、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、包裝、標識、貯存和運輸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谷類、薯類、豆類等植物為主要原料制成的淀粉類制品。
本標準不適用于以谷類、薯類、豆類等植物為主要原料制成的淀粉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
GB/T4789.23食品衛生微生物學冷食菜、豆制品檢驗
GB/T5009.34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
GB/T5009.53淀粉類制品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
GB 14881 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
3 指標要求
3.1 原料要求
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。
3.2 感官指標
具有各自品種固有的形態和色澤,不酸、不粘、無發霉、無變質、無異味、無雜質,口嘗無砂質。
3.3 理化指標
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
表1 理化指標
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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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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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砷(以As計),mg/kg 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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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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鉛(Pb),mg/kg 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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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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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曲霉毒素B1,(g/kg 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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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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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氧化硫殘留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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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GB2760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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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 微生物指標微生物指標1)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 微生物指標
項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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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 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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菌落總數,cfu/g 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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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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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腸菌群,MPN/100g 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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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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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病菌(沙門氏菌、志賀氏菌、金黃色葡萄球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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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檢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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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微生物指標僅適用于直接入口的即食淀粉類制品。
4 食品添加劑
4.1 食品添加劑的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。
4.2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2760的規定。
5 食品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
應符合GB14881的規定。
6 包裝
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。
7 標識
定型包裝的標識要求按GB7718規定執行。
8 貯存及運輸
8.1 貯存
產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通風良好的場所。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異味、易揮發、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。
8.2 運輸
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、雨淋。不得與有毒、有害、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。
9 檢驗方法
9.1 感官指標
取50g以上試樣置于白色潔凈的瓷盤中,在自然光線下用目測色澤;鼻嗅氣味;品嘗滋味,應符合3.2的要求。
9.2 總砷、鉛、黃曲霉毒素B1
按GB/T5009.53規定的方法測定。
9.3 二氧化硫殘留量
按GB/T5009.34規定的方法測定。
9.4 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、致病菌
按GB/T4789.23規定的方法檢驗。
2003-09-24發布 2004-05-01實施
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
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布